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注:

(1)上表中,付息日、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上表中债券余额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情况填报;利率按照当期票面利率填报。

(3)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18海控01的回售兑付工作,回售兑付完成后债券余额由250,000.00万元变更为约156,737.87万元。

(4)经与“18海控01”全体投资者协商一致,“18海控01”本金及利息的到期日由2021年9月10日调整为2021年11月10日,具体详见披露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11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的相关公告。

(5)经与“19泛控01”已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协商一致,已进行回售登记的合计票面金额为300,000,000.00元的“19泛控01”份额到期日由2021年7月9日调整为2022年1月9日,具体详见披露于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19泛控02”债券持有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享有投资者回售权利,并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行使了投资者回售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数量为5,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5.00亿元(不含利息),具体详见披露于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报告期内,“20泛控01”债券持有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享有投资者回售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具体详见披露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报告期内,“20泛控02”债券持有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享有投资者回售权利,并在回售登记期内(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行使了投资者回售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数量为4,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00亿元(不含利息),具体详见披露于2022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报告期内,“20泛控03”债券持有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享有投资者回售权利,并在回售登记期内(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行使了投资者回售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数量为7,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00亿元(不含利息),具体详见披露于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报告期内,“20泛海01”债券持有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享有投资者回售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具体详见披露于2022年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的相关公告。

(11)报告期内,经与“20泛控01”部分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该部分持有人所持有的“20泛控01”债券6,268,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经与“20泛海01”部分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该部分持有人所持有的“20泛海01”债券836,000张(每张面值100元);经与“20泛海02”部分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该部分持有人所持有的“20泛海02”债券52,000张(每张面值10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债券注销工作已完成,“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的债券余额分别变更为5.732亿元、8.164亿元、5.948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受新一轮疫情影响冲击以及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需继续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从政策及行业层面来看,国家持续对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实施严监管,注重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业方面,继续着力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中小金融机构、大型支付平台等领域风险处置与监管规范。从公司控股金融平台所属细分行业角度看,信托业受资管新规影响,仍处于深度转型期,上半年信托行业整体呈现下滑态势;财险业上半年需求低迷,非车险业务竞争加剧,行业马太效应愈发显著。作为公司发展基础的房地产业,政策上延续了“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上半年行业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导致市场需求进一步萎缩。为合理引导需求,政府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助力市场信心恢复,但效果显现仍需时日,民营房地产企业仍普遍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和资金诉求。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把化解风险、脱困突围放在当前经营决策的核心首位,以资产优化处置及多层面引战为抓手契机,以提振公司经营能力、加速资产价值释放及实现资金回笼为目标,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尽快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努力解决公司阶段性发展问题。但是,一方面受市场、政策及公司阶段性资金匹配问题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目标及公司资产优化处置效果等仍未达预期,导致公司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另一方面因部分借款利息不能资本化,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费用快速增加。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业绩报告期内出现较大幅度亏损。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24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080.70亿元,净资产为118.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9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半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为金融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正视当前经营发展面临的阶段性困难,紧紧围绕稳定公司经营、改善公司流动性两大核心要务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努力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加大资产优化处置和多层面引战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债务风险防控化解等重点工作。

2022年上半年,公司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6.16亿元(不含参股公司),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6.67%。其中:参股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报告期内抢抓行业高质量发展良机,业务规模尤其是投行业务快速增长,在会审核项目与投行业务收入位居行业前列,行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但受疫情反复、资本市场波动下行影响,民生证券上半年业绩同比有所波动,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63亿元,实现净利润4.27亿元。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始终聚焦风险防范和化解,通过加大资产清收力度,推动存量风险项目尽早实现风险出清,同时保持对市场新业态的探索、尝试,但受资管新规、风险项目处置不及预期、新业务拓展缓慢等不利因素持续影响,民生信托经营情况未得到实质性改善,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实现净利润-0.76亿元;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实体经济、民生建设为己任,切实发挥好新常态下的保险保障职能,以聚焦效益、严控成本、锻造能力、深度转型为经营主线,通过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压降运营成本,加强资本市场研判、优化资产配置策略增厚经营效益,积极发展创新业务加快转型步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78亿元,微亏约-0.5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13%。作为公司境内核心地产项目,武汉中央商务区项目上半年受行业低迷、资金压力及诉讼风险影响,开发建设、销售等重点工作开展受到一定阻碍。为克服不利局面影响,公司努力增加现金回流,加强成本管控,统筹资金运用,全力保障开发、销售、运营工作,千方百计保交付,想方设法增加可售货值,为下半年突围攻坚打好基础。

(三)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上半年,公司全力推动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1)有序推进多层面引战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子公司引战工作,积极与意向投资者和合作方沟通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可能,努力提高公司核心资产的经营效率。上半年内,就民生证券、亚太财险、民生信托的引战事项,公司已接洽多家意向投资者,与部分投资者的洽商较为深入,争取尽快达成合作共识。

(2)全力推动落实资产优化处置工作。上半年,面对纷至沓来的诉讼压力,公司一方面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全力保护公司资产,为公司资产优化处置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持续厘清家底、盘活资源,有步骤、讲策略地推进资产优化处置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开展了武汉中央商务区宗地1项目转让工作及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广二期V46部分公寓销售工作。境内外其他资产的优化处置工作亦在积极推进中,部分项目已处于意向接触或协议洽商阶段。

(3)持续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压力。上半年,公司面临的外部融资环境未有显著改善,公司阶段性的流动性压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为此,公司努力“开源”、“节流”,多措并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一是继续与金融机构沟通存量债务展期,尽量缓解债务本息偿付压力,为资产处置、经营性现金回流争取时间;二是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借助资产抵债等手段,积极主动降低负债规模;三是加快资产优化,通过对抵押资产的合理处置变现来清偿相应债务,取得增量资金盘活公司现金流;四是持续精简机构人员、撤并低效业务板块,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坚决筑牢风险控制防线。上半年,受偿债压力影响,公司面临境内外多宗诉讼、仲裁事项,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查封、冻结,被执行案件明显增加。为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加强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力争达成和解方案,避免债务风险短期集中触发。此外,公司不断强化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识别能力,对重点风险领域保持监测力度,严控增量风险,坚决筑牢风险管理防线。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路在脚下,曙光在前。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迎难而上,继续秉承顺势而行、顺势而为的经营理念,以化解风险、脱困突围为目标,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1)抢抓政策有利窗口期,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政府有力政策的指导下,金融业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向更加明晰,地产业稳住经济大盘的作用更加凸显。下半年,公司将抢抓政策有利时机,一方面继续夯实核心业务发展,推动金融子公司巩固核心优势,加快风险化解与业务转型进程,同时全力保障地产业务的开发销售运营,争取确保按时交房,并为公司贡献现金流,改善公司经营局面。

(2)加快推进资产优化处置和引战工作,进一步降低债务规模,激发公司发展活力。公司将持续不懈推进资产处置,力争以适当条件达成更多交易;持续不懈开展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努力克服交易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力争尽早取得新的实质性成效;同时从全局出发,充分挖掘公司金融子公司、境内外地产项目等境内外资产、股权的潜在价值,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盘活资源,以期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活力,从根本上改善公司基本面状况。

(3)继续深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加强与债权人沟通,最大限度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为资产处置创造可行的交易条件,为在运营资产提供偿债现金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切实降低有息负债规模;二是加快推进地产项目销售和回款,加强经营性现金流管理,可售货源应售尽售,可租资源应租尽租,可收款项应收尽收;三是继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4)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力度,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下半年公司将坚持底线思维,继续按照稳定全局、统筹协调的基本方针,强化风险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诉讼应对和存量风险化解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开展全公司风险监测排查,提升整个系统的风险识别、预警及管控能力,及早发现、快速处置、有序化解,并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重加强对风险高发平台和环节的管控;三是不断规范和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全链条各个环节的制度流程,维护公司经营大局稳定。

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情况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其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公司,深圳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均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武汉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武汉公司,泛海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武汉公司90.25%股份。北京项目的持有主体为东风公司,东风公司已于2019年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该项目为公司保留物业。抚顺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沈阳公司,深圳项目的持有主体为深圳公司,均系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余额为66.35亿元。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3、融资情况

单位:元

4、其他重大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栾先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制执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3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到,公司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新增一项被执行信息。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的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北京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湖北分公司”)原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组债务余额合计为55.9亿元。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经友好协商,包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泛海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泛海集团”)、信达资产北京分公司、信达资产湖北分公司等相关方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由泛海集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等相关方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即芜湖信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海”),并约定信达资产湖北分公司及信达资产北京分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对公司上述债务(以下合称“信达债务”)对应的债权注入该合伙企业,泛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泛海绿能投资有限公司的57%股权(以下简称“泛海绿能股权”)注入该合伙企业,约定以上述泛海绿能股权为信达债务提供还款来源,即后续泛海集团处置泛海绿能股权的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上述债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芜湖信海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确定了债务偿还安排,约定公司债务重组宽限期延长至2023年8月21日。泛海集团、中国信达等相关主体签署了《合伙协议》。

自上述重组以来,芜湖信海通过处置合伙企业资产、收回底层债权等方式获得现金约43.45亿元,所得现金除支付管理费、税费、审计等费用及留存运营资金外,全部用于向中国信达优先分配重组债务本金及收益。

二、本次强制执行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新增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为66.01亿元,执行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初步了解,申请执行人为芜湖信海,执行依据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信达方因认为公司未依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执行还款计划,而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申请强制执行。

经与泛海集团及泛海方共同执行事务合伙人核实,信达方通过芜湖信海申请执行证书及强制执行未经泛海集团及泛海方共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三、其他

目前,公司对芜湖信海债务的抵质押物充足,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加快解决与信达方的债务问题。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