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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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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夏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赵卓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赵卓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夏源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7层

电话:010-58354758

传真:010-58354300

董事会办公室邮箱:avicopter@avic.com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卓先生简历:赵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内部审计部部长、证券市场部部长、资本市场部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夏源女士简历:夏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业务经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业务经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主管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主管。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10:00在北京中航发展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有九人,其中:董事闫灵喜、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王猛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曹生利、徐德朋委托董事闫灵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许建华委托董事甘立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荣健委托独立董事王正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胡万林、副总经理赵卓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11:00在北京中航发展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有三人,其中:监事胡万林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江山巍、刘震宇委托监事胡万林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副总经理赵卓及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万林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