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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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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第15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细追溯调整数据见2022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介绍,见《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其中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委托董事麦正辉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所议事项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麦正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