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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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杜鹏飞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杜鹏飞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陈共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注2:2022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柯素春先生关于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该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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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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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中包括银河金控持有公司的25,927,5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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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8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2:2021年3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57%,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3:2021年4月21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3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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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3.1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聚焦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面对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公司积极审慎推进业务布局优化,以更严密的举措加强境内外风险管理,有效抵御资本市场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冲击,保持并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各项业务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重要工作取得突破进展。其中,财富管理业务稳扎稳打持续深入转型,投行业务基地建设、客户拓展齐头并进,投资业务稳中求进,创新业务布局成效初显,资管业务以强化自主管理能力为核心深化产品布局,国际业务有效抵御市场冲击并积极拓展跨境业务。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78亿元A股可转债,成为第二家完成可转债发行的头部券商,有效增强资本实力。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总资产人民币6,155.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007.47亿元。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2.10亿元,同比增长20.2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43.26亿元,同比增长1.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0%,同比下降0.91个百分点。
3.1.1经纪、销售和交易业务
在公司“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战略指导下,公司持续优化整合业务资源,创新经纪、销售和交易业务服务模式、盈利模式、组织模式与协同模式,打造扁平化、敏捷化、创新、专业、协同的“先进型组织”,加速推进财富管理转型,进一步释放发展效能。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经纪、销售和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20亿元,同比增长25.13%。
(1)证券经纪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探索和构建“互联网+”获客模型,提升渠道引流及新媒体展业效能,打造“同业、私募、企业”三个机构服务生态链,加速推进机构化进程,统筹推进与核心公募基金间的交流合作,开展自研策略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公司自主品牌和自主产权的专业策略交易服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经纪业务客户1,380万户。报告期内,受市场交易量下降及佣金率下滑影响,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人民币22.81亿元,同比下降7.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深化产品供给侧改革,完善产品业务研究体系,优质产品的供给更加完备。公司改善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践行“买方投顾”理念,深化客户关系重塑,持续提升财富管理综合服务能力,连续第三年获得“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团队”奖项,树立银河投顾专业品牌形象。公司聚焦高净值客群,完善从了解客户到资产配置的闭环服务体系,针对客户个性需求提供场景化、差异化、定制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建立标准化的高净值客户接待流程,探索建立专注于高净值客户开拓和经营的私人银行类客户经理体系。公司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线上化营销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客户的服务体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持有的金融产品保有规模人民币1,933.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8%;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人民币426.51亿元,受市场影响同比下降37.96%。报告期内,公司代销业务净收入人民币4.8亿元,同比下降4.59%,在艰难的市场环境下,代销收入保持相对稳定。
(2)期货经纪
报告期内,银河期货大力推进服务国家战略相关工作,在保价稳供、服务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方面充分践行金融企业责任担当。银河期货继续坚持“商品期货走专业化发展道路、金融期货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方向,以产业客户、金融机构业务、交易型客户及互联网业务为抓手,做大客户规模,夯实发展基础,确保期货经纪业务市场领先地位;以专业化服务能力为手段,提升衍生品业务规模和收入占比,全面贯彻银河期货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战略要求。银河期货抓住有利时机,通过举办“抓机遇、促增量”、“中金所增量创收”系列市场营销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金融机构、产业客户、高净值客户等目标客户的拓展力度,实现客户数量与客户权益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2021-2022年度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专项评价结果,银河期货“保险+期货”业务排名行业第1,较2020-2021年度排名上升1名。截至报告期末,银河期货日均客户权益人民币582.77亿元,同比增长60.42%;客户累计交易量0.85亿手(单边),累计交易额人民币6.68万亿元(单边),同比分别下降6.87%和6.99%。报告期内,银河期货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3.72亿元,同比增长54.25%。其中,银河期货的子公司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其转型中较好地承担了衍生品和交易平台作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6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60%和26.10%。
截至报告期末,银河期货共有分支机构48家,与2022年初持平。
(3)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
公司信用业务紧跟监管政策方向,把握行业发展大势,积极贯彻“三新一高”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战略、产业优化升级战略,充分运用信用业务工具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具体而言,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强化内控流程管理;积极拓展券源筹集渠道,重点挖掘专业投资者和机构客户,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持续跟踪挖掘市场热点机会及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动行权融资等新业务的增长;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股票质押+X业务集群,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834亿元,市占率5.20%,较2022年初的5.12%有所提升,表现优于市场整体水平,其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81%;股票质押规模人民币168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302%,整体风险可控。
(4)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银河金汇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和资本市场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和投研体系,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不断加大绿色债券投资支持力度,创新业务模式,聚焦中小微企业和关键领域,用特色和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研发基于不同资产类型的新策略、新产品,在提升产品创设能力的同时,推动权益产品发展,丰富产品类型。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加大客服覆盖力度,研究制定国企、上市公司服务清单并进行重点拓展和挖掘,同时,银河金汇聚焦银行及理财子公司需求,在渠道方面深入合作,第三方渠道发行规模同比增长,营销体系和机制得到优化。报告期内,银河金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1亿元,同比增长4.21%。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金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1,208.40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476.50亿元,单一(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688.79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43.1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金汇管理产品数量265只(其中:集合98只、定向163只、专项4只)。
3.1.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线巩固第一阶段改革成果,相关业务规模、收入均获得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7亿元,同比增长8.91%。
(1)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
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改革稳步推进,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根据“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行业呈现“严监管”态势。根据WIND资讯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377.77亿元,较2021年同比下降6.68%。其中IPO融资人民币3,119.37亿元,同比上升45.77%。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公司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并逐步构建“主题基金+基地式服务”长效发展模式。根据WIND资讯统计,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主承销金额合计人民币83.44亿元,同比增长177.58%,市场排名第20名,较2021年同期上升15名。其中,配股承销金额人民币31.99亿元,市场排名第6名;可交债承销金额人民币10亿元,市场排名第7名。
(2)债券融资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22年上半年中国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人民币31.50万亿元,同比增长6.53%。公司在加强业务协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金融机构债券业务、地方政府债券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金额人民币1,563.15亿元,同比增长59.16%,市场排名第9名,较2021年同期上升5名。其中,地方债承销规模人民币969.15亿元,市场排名第7名;短期融资券承销规模人民币44.00亿元,市场排名第6名;非政策性金融债承销规模人民币314.88亿元,市场排名第12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简称ABS)承销规模人民币14.42亿元,市场排名第10名。
(3)新三板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报告期末,新三板市场推荐挂牌企业数量6,728家,排除精选层公司平移至北交所影响,较2021年同期下降9.29%。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单新三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项目,完成了3单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量持续督导项目43家,其中创新层17家,基础层26家。
3.1.3投资管理业务
(1)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服务
报告期内,投资业务条线紧紧围绕“四个服务”,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冷静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市场环境,有效防控投资风险,持续扩大投资规模,扎实推进年度经营计划,高效完成投资业务线改革。报告期内,本集团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96亿元,同比下降7.00%。
① 权益类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权益投资管理,重新组建专业权益投资部门,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强化投资管理能力,丰富权益投资工具,拓展投资模式和投资领域。公司不断寻求投资多元化发展,扩大量化投资、基金投资、定向增发投资、可转债及私募可交债投资等业务规模,在A股、港股等多个市场进行投资布局,并灵活采取期货对冲手段,在市场剧烈波动中有效控制回撤。
② 固定收益类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方面,公司积极从传统债券业务向FICC业务转型升级,投资范围已逐步扩展至境内外FICC业务全领域,并且构建了自营投资、产品创设、销售交易、固定收益做市等一体化综合业务模式,多项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2年上半年,公司先后取得中金所首批国债期货主做市商、沪深交易所首批基金通平台做市商资格。公司FICC做市业务规模与利润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公司连续两年获得中金所国债期货优秀做市商金奖。公司发挥专业价值及做市商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助力资本市场稳定。目前,公司已成功上线相关业务平台,实现了银行间高效率的自动化做市报价,交易量在报告期内达人民币2,974亿元。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商业银行小微债等特殊专项债种的做市交易,为市场上持续提供高效流动性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创设首单信用保护凭证及首单挂钩公司债的信用保护工具,进一步推动了投融资一体化业务体系的发展,是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③ 衍生品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拓展多策略积极有效应对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公司场外期权和权益互换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开发新型交易结构,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截至报告期末,场外衍生品存量名义本金规模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同比增长约110%。
④ 新三板做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中小微企业与提高业务核心竞争力相结合,深入挖掘新三板、北交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持续提升做市报价质量,积极准备北交所混合交易做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股票17只。公司稳步拓展基金做市业务,与重点核心机构客户建立业务联系,逐步提升公司全业务链、全价值链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2)私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银河创新资本立足主责主业,发挥“主题基金+基地式服务”业务模式的独特优势,坚持国家重大战略引领经营发展、经营发展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大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供给力度,积极推进多元募资体系建设,主题基金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同时,银河创新资本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重点区域布局,支持区域实现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主题基金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创新产业基金帮扶机制。报告期内,银河创新资本新增备案私募基金5只,规模人民币115.89亿元,新增备案数量和规模同时位列行业前列。报告期内,银河创新资本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7亿元,同比增长98.24%。
(3)另类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银河源汇紧扣“协同”和“创收”的战略目标,以股权投资为基础,聚焦战略重点区域,进行稳健投资布局,公司的资本实力、盈利能力、管理水平都有较大提升。银河源汇聚焦于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战略、服务普惠金融战略,坚持高科技实业投资的方向,进一步优化团队结构,积极布局高成长领域,多元化配置金融产品;报告期内,银河源汇2个股权项目上市发行(或批准待发行),6个项目申报IPO获交易所受理。银河源汇通过适时减持已上市项目兑现收益,实现了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报告期内,银河源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7亿元,同比增长44.39%。
3.1.4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香港市场股债双杀,价量齐跌。香港恒生指数于报告期末收报21,860点,较2021年末下跌6.57%;港股总市值于报告期末为港币39.06万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7.82%。报告期内,香港股票市场交投疲弱,港股日均成交金额为港币1,368亿元,同比下降28%。港股报告期内集资总额为港币1,140亿元,同比下降76%。银河国际控股积极优化业务布局,努力克服市场波动影响,投行业务及资管业务均取得逆势增长,其中,投行业务于报告期内完成2单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承销以及46单债券承销,投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9%,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不断上升,带动其管理费收入同比增长9%。
报告期内,东南亚股市震荡下行,多数核心市场成交量下跌。马来西亚股市日均成交同比下降40%、泰国股市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5%、新加坡股市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印度尼西亚股市因受新股集资活跃影响日均成交同比上升21%。报告期内,银河-联昌证券(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及银河-联昌控股(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继续巩固其在东南亚的市场优势,其股票经纪业务在新加坡市场排名第1位,在马来西亚市场排名第2位,在印尼及泰国市场排名均位于市场前列。
报告期内,银河国际控股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9亿元,同比下降16.6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41亿元,同比下降72.21%。
3.2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期)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3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亮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黎明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汇报、2022年上半年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2021年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建设经营性用房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写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6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7号),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78,000,000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7,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64,534,905.6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735,4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17561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60,000,000.00 元。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797,040,477.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2年3月,就A股可转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事宜,本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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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本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一)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发展投资交易业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提升公司金融服务能力;
(三)不超过10亿元拟用于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四)不超过8亿元拟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同意聘任罗黎明先生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聘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罗黎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罗黎明先生简历
罗黎明,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在职博士。1998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常州市证券公司)、上海市恒康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市证券子公司)、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工作。2017年6月至2022年2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2021年9月起,兼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总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3月起,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于2022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合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屈艳萍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其中魏国强监事因工作安排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陈继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就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合规总监梁世鹏、董事会秘书杜鹏飞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监事会听取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