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49 公司简称:炬芯科技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9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履行定期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建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31,089.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042.0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2,046.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2021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0.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3.3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6,980.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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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垫付的利息系受让浦发银行大额存单中预付的对应利息646.52万元;
[注2]垫付的利息系受让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大额存单中预付的对应利息355.99万元及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大额存单中预付的对应利息3.7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金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9个募集资金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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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表合计金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86,980.47万元相差73,300.00万元,系用于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53.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5.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4.0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5,539.96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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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大额存单实际支付的对价为10,646.52万元(含垫付的利息646.52万元),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的大额存单实际支付的对价为5,355.99万元(含垫付的利息355.99万元),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的大额存单实际支付的对价为5,003.79万元(含垫付的利息3.79万元),上述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为74,306.3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8,718.6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安排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且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对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和相应的工商变更。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526.8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89.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1,602.39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486.61万元。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洁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肖洁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洁雯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6-3673718
传真号码:0756-3392727
电子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semi.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1#厂房一层C区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肖洁雯女士简历
肖洁雯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目前,肖洁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