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于2022年7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7月29日中止本次交易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30号)〉的复核报告》及《承诺函》。公司及保荐机构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恢复审查申请。2022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同意恢复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审核。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