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7年7月21日,共青城投资与蔚洁科技的股东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投资协议》,共青城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持有蔚洁科技13.0612%的股权。因蔚洁科技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触发了《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回售情形,其实际控制人和创始股东应在收到要求其回购股权的通知后九十日内无条件地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股权。截至目前,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和创始股东仍未按约定向共青城投资履行回购义务,共青城投资已就此事项提请了仲裁并实施了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申请被仲裁机关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法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证监会认定,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对前期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3、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存在对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已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保全和执行。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妥善处理借款逾期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公司借款合同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等相关公告。
4、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剩余交易款9,64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等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