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方式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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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通讯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通讯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静女士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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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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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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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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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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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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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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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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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玮祺、刘佳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