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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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协商一致,2022年9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参与东方财富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注:1、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B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的基金,最短持有期限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在最短持有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2、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安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聚泓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均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3、浙商汇金月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滚动运作期。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二、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认购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财富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东方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B类(以下简称“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外,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投资者申购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和浙商汇金卓越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B基金,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东方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东方财富申、认购业务的费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东方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方财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xzsec.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