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新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2205000891-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与交行新疆分行签订的1,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天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方新疆天汇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在担保期间内的担保余额为2,55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7,450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天山东部物流园农丰区4-106
4.法定代表人:马新平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汽车用品、水泥、粉煤灰、石膏、脱硫石膏、炉渣、石灰石、废石灰石沫、建材、煤炭、焦炭、兰炭、钢材、生铁、PVC;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代理。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新疆天汇55%股权,新疆天汇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情况:
■
11.新疆天汇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新疆天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
2.债务人: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本金额度: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至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交行新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天顺股份;证券代码:00280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9月1日、9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未向除公司审计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