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该事项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为“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更名为“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12月2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
4、本公司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