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谭建荣先生于2016年9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一家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谭建荣先生任职到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谭建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谭建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谭建荣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黄列群先生在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接任谭建荣先生原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列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列群: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长、总经理、院长、董事长、顾问等职。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返聘)。目前担任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铸造分会理事长,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2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27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第5517号验资报告。2020年8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13,352.65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700.00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13.26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23.23万元;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16.1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025.96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对应数值之和尾数上的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银河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2022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
至2022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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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光新材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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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9月21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邮编:311112
电话:0571-88764399
传真:0571-88777166
邮箱地址:bdo@cn-huaguang.com
联系人:李美娟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2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273.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第5517号验资报告。2020年8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13,352.65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700.00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13.26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23.23万元;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16.1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025.96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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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对应数值之和尾数上的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情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26)。
2022年9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2年9月1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银河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