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惠智纯债
基金代码:00859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截至9月13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3、公告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9月14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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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