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已于2022年6月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由于可转债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项目的联合保荐机构,并与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签署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广发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冰先生、林义炳先生(简历附后),金圆统一证券已委派姚小平先生、薛慧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冰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华夏银行2008年非公开发行、中国银行2014年优先股、中国中铁2015年非公开发行、太平洋证券2016年配股、中国科传IPO、江苏银行2017年优先股、农业银行2018年非公开发行、迈瑞医疗IPO、华夏银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江苏银行2019年可转债、兴业银行2019年优先股、中国银行2019年优先股、工商银行2019年优先股、中信建投2020年非公开发行、中金公司IPO、江苏银行2020年配股、东方证券2022年配股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林义炳先生:保荐代表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光华科技IPO、瑞尔特IPO、嘉诚国际IPO、奥佳华IPO、太阳电缆IPO,以及光华科技2017年非公开发行、翔鹭钨业2019年可转债、兴业银行2010年配股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姚小平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中国铁建A+H股IPO、文峰股份IPO、深高速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WB)、长青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桂林旅游公开增发、国投中鲁定向增发、徐工机械发行永续债、德众汽车精选层IPO、路桥信息北交所IPO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薛慧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山东章鼓和山东墨龙控制权转让财务顾问项目;宏创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购重组项目;广信材料非公开发行项目;金恒宇、安锐信息、前田热能的新三板挂牌、定增及督导工作,蓝孚高能、华光光电新三板挂牌、IPO辅导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