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述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6月,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开发经营集团对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截至目前,开发经营集团下属国际面料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新西市场)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近日,公司收到开发经营集团《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对新西市场处置相关承诺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原承诺的具体内容
开发经营集团承诺:新西市场建造竣工后3年内,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的安置工作、招商工作取得实效后,并具备良好盈利前景时,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如延长的承诺期间内,该等资产仍不符合注入条件,开发经营集团将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现状
新西市场于2019年9月30日竣工,根据承诺约定,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资产注入或以适当方式处置。
三、拟变更内容
目前新西市场已完成原西市场经营户安置工作,正在进一步招商中,尚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开发经营集团拟采取相应措施以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由于相关资产需履行审计、评估及国资审批程序,预计无法在9月完成,提议将承诺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2023年3月31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建华、虞伟强、王海明、何明回避本项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3、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控股股东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
至2022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411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3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2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关联董事潘建华、虞伟强、王海明、何明回避本项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议案所述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临2022-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披露的临2022-033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3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2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会议认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控股股东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