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取消增持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2-12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取消增持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次拟增持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初始为人民币 18.27 元/股(因202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调整为17.30元/股),现增持主体决定取消原定增持价格上限。除此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增持计划。
2022年3月3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2-033)。公司董事会主席郁亮,监事会主席解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职工代表董事王海武,职工代表监事阙东武,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韩慧华,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刘肖和董事会秘书朱旭(以上合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3月31日起6 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即每人各自在2021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报酬总额),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7元/股(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因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完成2021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增持价格上限已由人民币18.2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7.30元/股(即18.27元减去按公司A股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0.968802元)。
2022 年9月16日,公司接到增持主体通知自愿取消增持价格上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9月14日,增持主体增持已累计耗资人民币1,132.91万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增持金额的56.65%,共增持公司A股股份652,300股。
■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包括已回购的A股股份。
二、取消增持计划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A股股价长时间高于原定增持价格上限,为了能够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自愿取消原定增持价格上限(即人民币17.30元/股)。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增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 增持主体出具的 《股份增持计划调整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