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2-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2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系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强合作而订立的战略协议,本协议所述的投资事项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2年9月17日在重庆市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双方将以共同推动乙方发展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头部企业为目标,把握趋势、抢抓机遇,抓好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乙方影响力,共同助力重庆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

(二)合作内容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

甲方负责汽车产业园的厂房、基础设施、相关设备等投资建设,园区占地约2700亩(最终以规资部门审定的方案为准)。

2、新能源汽车升级项目

乙方同意入驻甲方汽车产业园,并负责投入15亿元购置专用设备,租赁甲方的与业务相关的厂房、设施及设备,用于新能源汽车升级项目运营。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将汽车产业园内与新能源汽车升级项目相关的土地、厂房、设施及设备租赁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使用,租赁期限10年。

2、乙方及其指定主体负责产品、技术研发,打造国内一流的技术研发中心,分阶段向新能源汽车升级项目导入智慧电动汽车产品,提升商业价值,坚持商业成功。

3、租赁期内,若甲方转让租赁资产,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就与其相关资产享有租赁资产不高于原值的优先购买权。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在双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盖章生效。

三、本次战略合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的战略合作顺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要求,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战略合作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又一布局,为公司研发、生产智慧电动汽车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持,有助于更加有效匹配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和市场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所述的投资事项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