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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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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江阴康强所属土地、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三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之前办理的以江阴康强所属全部土地与其所属全部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以江阴康强的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0058 号 宗地面积89,584.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379.11平方米)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二、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抵押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