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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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2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9月16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69,6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9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9月5日

2、授予数量:369,600股

3、授予对象及人数: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核心技术人员等6人。

4、授予价格:20.58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公司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已披露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一致,未有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2022年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2022年激励计划的锁定期

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激励对象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2022年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情况

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2年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四)2022年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2022年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10057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何勤等6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柒佰陆拾万零陆仟叁佰陆拾捌元整(¥7,606,368.00)。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69,6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6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606,368.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9,600股。按照授予日2022年9月5日的收盘价格(42.05元/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793.53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2022年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则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