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1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小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点告”)及全资孙公司西安点聚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点聚创”),将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九路软件新城A3-1”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西安点告增资104,207.80万元,再由西安点告向其全资子公司点聚创增资18,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全资孙公司点聚创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176.3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2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凯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3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262.17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17,509.4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52.7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8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1、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点告”)及全资孙公司西安点聚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点聚创”),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九路软件新城A3-1”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1、增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根据各项目投资概算,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西安点告增资104,207.80万元,再由西安点告向其全资子公司点聚创增资18,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2、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西安点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337729812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7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小武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904室
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须经审批的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网上销售;电脑图文设计;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商务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西安点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2)西安点聚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MA6TWQMBXP
成立时间:2019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小武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软件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点聚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落实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西安点告和点聚创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点天下”)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176.3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262.17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17,509.4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52.7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82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截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176.38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2,176.38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87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前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本次置换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176.38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并且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87号),经鉴证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易点天下截至2022年8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87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2-015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262.17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17,509.4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52.7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8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对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