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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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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2-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08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48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8),以及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492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2)。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监管函》回复工作。现就《监管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和问询,以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先生的具体情况。2022年9月20日,控股股东华泰汽车向公司发送的加盖公章的、并经张秀根之子张宏亮核实和签字的最新函件内容如下:

“1、经核实在2022年7月5日,我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先生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2、在2022年7月5日后知因上述问题公司无法与张秀根先生取得联系。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

3、张宏亮先生就目前情况说明如下:在2022年7月5日起不能够与张秀根取得联系。

目前张秀根先生身体状况仍然欠佳,同时由于上述问题仍然处于司法调查中,对任何人公开发表的歪曲事实的言论表示谴责,同时保留追究对相关人员言论不当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因此,公司基于以上回函确认:自2022年7月5日起,华泰汽车和张宏亮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取得联系。

控股股东自查情况后在其之前回函中回复:经过自查核实,不存在张秀根

董事长失联相关信息泄露的情形。

此外,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全面自查相关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并按规定向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所核查。

鉴于张秀根先生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虽因上述事项与其本人无法直接联系,但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正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因上述情况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运作的情形。

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张秀根先生个人的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相关的法律程序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知悉案件具体情况及最终司法裁决结果。在此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08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年 9月 21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 公司股票自 2022年8月12日起至 2022年9月14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 124.93%,其中19个交易日涨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与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核实,在2022年7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先生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第二股东的相关股权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对股权拍卖尚存异议,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半年报业绩显示公司亏损1.05亿元,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据公司8月份业绩快报,截止8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52.6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12.1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22年8月12日起至 2022年9月14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 124.93%,其中19个交易日涨停。同时,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曙光;证券代码:600303)自 2022 年9月15日开市起停牌,待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日,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及实际控制人失联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曙光;证券代码:600303) 将于 2022 年 9 月 2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半年报业绩显示公司亏损1.05亿元,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据公司8月份业绩快报,截止8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52.6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12.1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与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核实:

(1)、在2022年7月5日,我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先生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2)、在2022年7月5日后,因上述问题公司无法与张秀根先生取得联系。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

2、张宏亮先生就目前情况说明如下:在2022年7月5日起不能够与张秀根取得联系。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事项外,针对股票交易市场对公司的相关传言,公司特别澄清:

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与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也没有与公司沟通任何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的合作。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22年8月12日起至 2022年9月14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 124.93%,其中19个交易日涨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经与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核实,在2022年7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先生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半年报业绩显示公司亏损1.05亿元,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据公司8月份业绩快报,截止8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52.6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12.1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第二股东的相关股权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对股权拍卖尚存异议,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董事会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