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30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及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及结果情况
根据《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的规定,重整投资人报名期限为15天,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7时3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募文件、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计4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并获取招募文件,其中2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全套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另2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未缴纳投资保证金且未提交全套重整投资报名材料。按照资格审查要求,2家未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根据《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的规定,临时管理人组织对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的2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和重整投资方案进行比选,并广泛征求各类别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主体的意见,确定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人。前述招募结果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告。
公司与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签订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将继续履行,并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和重整工作进展,适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处于重整申请立案审查期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最终是否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在重整程序中获得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佛山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