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2-03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参股子公司长沙航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远置业持股49%,以下简称“长沙航麒”或“资助对象”)
● 资助方式: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 资助金额:98万元
● 资助期限: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以富余资金归还之日
● 资助利率:8%(含税)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在2022年度预计额度内,《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资助对象按照相关协议约定保障还款付息。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
华远置业与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科”)于2021年4月26日签署《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综合配套服务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华远置业持股49%、长沙金科持股51%;项目公司资金短缺时,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股东借款,出资方按年化利率8%的计算标准向项目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项目公司经营过程中,在满足未来三个月生产经营计划所需资金后,如还有富余资金,按股东方各自持股比例归还股东借款(含资金占用费)。
现长沙航麒根据业务需要,需支付工程款及缴纳税款共200万元。长沙航麒双方股东根据上述约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长沙金科提供102万元,华远置业提供98万元。
2、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资助预计额度内。《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1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具体议案内容及授权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及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本次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项目公司另一股东长沙金科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同步提供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航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MA4T1AH1XP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空港城(黄花镇)临空南路1号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空港业务中心112号
法定代表人:万智华
注册资本:44,121.7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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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长沙航麒提供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经核实,长沙航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长沙航麒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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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为长沙航麒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104,489,416.14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2、资助对象:长沙航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资助方式: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4、资助金额:98万元
5、资助期限: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以富余资金归还之日
6、利率:8%(含税)
7、资金用途:支付工程款及缴纳税款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实际持股比例向长沙航麒提供有息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也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长沙航麒业务开展情况的把控,确保其按照财务资助协议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声明和意见:经事前审核及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24,50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4,269.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