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7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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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
收件人:潘连彬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939800
公司传真:0571-289398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四)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五)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祝立宏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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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最新进展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市钱塘区投资3亿元人民币(含土地购置款约2,246万元人民币)建设研发总部基地(以下简称“项目”)。并在上述投资预算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及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取得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1】27号(M11-16-2地块)地块,宗地总面积为大写壹万陆仟陆佰柒拾贰平方米(小写16,672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和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该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项目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的原因
因所在区域规划调整,钱塘新区管委会提出要求终止该项目并收回杭钱塘工出【2021】2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经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公司自身状况等因素后,同意钱塘新区管委会提出的按原出让价退还土地出让价款及退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回方案,终止本项目。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建设研发总部基地的议案》,同意终止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及全权办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相关部门友好协商,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鉴于本次项目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未实施,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 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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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9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如持有公司股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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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2年10月11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邮政编码:310018;
2、联系人姓名:潘连彬 联系电话:0571-28939800 传真:0571-2893980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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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