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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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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庆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建滁州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新建滁州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修订后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9月修订)》刊登于2022年9月2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3)。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一期),滁州年产10GW光伏切片项目(二期),滁州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三期)。

● 投资金额: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0亿元。二、三期光伏切片和光伏组件项目目前仅签署框架性协议,投资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0亿元,截至2022年半年度,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约30亿元,本次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等方式补足,预计将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压力,可能存在资金无法筹措到位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公司目前主营产品仍为PERC电池组件,本拟次投资建设TOPCon电池组件产品尚未量产且未获得客户验证,尚处于研发认证阶段,后续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光伏产品的销售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投资的项目为投资金额约50亿元的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二、三期项目的后续推进仍需协商确定,未来投资建设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迅猛,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尤其在当前光伏行业上游原辅材料价格飞速上涨的背景下,下游电池组件企业的成本不断推升,盈利空间不断压缩。亿晶光电作为一家老牌的光伏企业,面对严峻的竞争形势,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在滁州市全椒县投资新建光伏产业基地,其中一期投资50亿元建设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未来将进一步推进垂直一体化产业布局。以上项目的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发挥各产业链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滁州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并与全椒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及《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补充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投资协议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全椒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全椒县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地点:滁州市全椒县经开区

3、项目内容:公司拟在全椒县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10GW光伏组件项目,其中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动工,投资金额约50亿元。项目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由政府代建,公司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最终形成10GW光伏切片、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组件产能。

4、投资进度:在政府代建厂房和配套设施具备生产使用条件的前提下,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预计2023年6月开始投产。二期、三期项目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项目投资测算: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3亿元,流动资金约17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二期、三期项目初步测算投资金额合计约53亿元,启动时间及实际投资金额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项目前期筹备情况: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开始启动产能扩张计划,公司投资团队前期陆续赴国内相关省市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并对比各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公司前期组织了技术研发团队针对N型电池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公司目前有TOPCon电池实验线,完成了182mm、210mmTOPCon电池组件研发流程及相关产品认证(公司TOPCon电池组件产品已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VDE颁发的编号分别为EG-XXXNT66-HU/BF-DG、EG-XXXNT60-HU/BF-DG、EG-XXXNT72-HL/BF-DG、EG-XXXNT60-HL/BF-DG、EG-XXXNT54-HL/BF-DG的认证证书,公司TOPCon电池组件TUV莱茵认证正在进行中),公司对TOPCon技术、设备、投资成本、厂区布局已经进行了选型评估,认为当前投资建设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具备经济可行性和快速转化为产能的条件。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全椒县人民政府

乙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建设基本内容: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10GW 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二期项目为10GW光伏切片项目,三期项目为10GW光伏组件项目,二期、三期项目初步测算投资金额合计约53亿元,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若项目建设内容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

(3)项目建设周期:一期项目于2022年10月份启动,2023年4月份竣工,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投产。二期、三期项目启动时间根据后续推进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厂区及用地:

(1)项目选址:初步选址于全椒县经济开发区(具体土地位置、面积以土地红线图为准)。

(2)用地面积:项目(年产10GW光伏电池、10GW光伏切片及10GW光伏组件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

(3)规划用途:建设生产厂房及厂务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用房,最终具体规划以审批结果为准。

(4)土地用途:本项目所约定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项目建设。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向第三方转让、出租。

3、公司设立:

乙方指定其下属子公司即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出资在全椒县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下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本协议签约公司仅作为乙方在甲方项目投资过渡公司,待常州亿晶在甲方的新公司设立后,本协议乙方之权利、义务,将由常州亿晶及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对项目公司履约情况承担连带责任。

4、相关政策:

鉴于本项目投资体量大,产出贡献高,每期项目享受同等投资政策,具体政策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审批、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具体事项,为乙方项目公司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甲方负责将110千伏电源输送至企业用地红线外,厂区内部变电站由乙方负责出资建设,纳入甲方代建内容。

(3)同时扩容经开区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至5万吨,确保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正常处理。

(4)甲方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均适用于一期、二期及三期项目,且相关政策能够如期兑现到位,因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甲方确认,为支持乙方长期发展,除本协议第二条提及的1000亩项目用地外,在乙方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全部投产后2年内(2025年12月底之前),若乙方有其他制造业项目发展需求,甲方承诺为乙方另行提供1000亩土地且享受本协议同等政策,因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环评、安评、能评、规划设计、职业卫生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2)在项目实施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甲方以外区域,不得将项目公司的产值、税收调剂至甲方以外区域。

(3)乙方确保项目投资及时到位、如期投产。在乙方全面完成回购前,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项目公司不得引入新的股东或战略合作者,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项目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一切信息严加保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等违约责任,直至守约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追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全面履约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协议或者修改协议履行的内容和方式。

8、附则:

(1)协议文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就项目投资的总框架协议,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将与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就项目分阶段另行分别签署补充协议和相关协议,具体以届时约定为准。补充协议和相关协议将由届时各方盖章且授权代表签字完毕,并经各方完成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后即正式生效。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完成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后签字盖章即生效。

五、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有助于公司充分把握当前N型光伏产品的重大发展机遇,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高效优质产品,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公司各生产工艺段的协同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东厂区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预计9月底陆续投产,届时公司将形成5GW电池+10GW组件的产能规模,全椒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的建设,有助于弥补公司电池端的缺口,富余电池产品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对外出售或进一步配套未来新的组件产能。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0亿元,截至2022年半年度,货币资金约30亿元,本次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等方式补足,预计将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压力,可能存在资金无法筹措到位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公司目前主营产品仍为PERC电池组件,本拟次投资建设TOPCon电池组件产品尚未量产且未获得客户验证,尚处于研发认证阶段,后续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光伏产品的销售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光伏产品的性价比,加强成本控制,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保持公司光伏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会加强市场预判,进一步开拓海内外市场,应对相应风险。

5、本次投资的项目为投资金额约50亿元的一期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二、三期项目的后续推进仍需协商确定,未来投资建设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4日

至2022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一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