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2年7月1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中安科”)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2022)鄂01破申27号】和【(2022)鄂01破申27号之一】《决定书》,并由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 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债权人可以在2022年9月8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10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并不代表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被法院受理,亦不代表上市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是否最终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特别处理。如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是预重整阶段的会议程序,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司法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正式重整程序的表决结果为准。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有重大实质性差异的,应重新进行表决。
为确保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中安科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9月23日(周五)上午10时正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议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
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临时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发送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参会须知以及表决须知。正式会议召开前,将开展债权人会议的测试工作,届时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商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账号和密码,债权人可提前登陆网站,熟悉网站操作环境,并查阅相关文档。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临时管理人代表、中安科代表、中安科职工代表
列席人员:评估机构代表、其他特邀嘉宾(如有)
四、会议议程安排
第一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作《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作《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的债权表进行审查;
第三项议程:临时管理人介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并由债权人会议予以审议、表决。
五、表决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请各位债权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直接操作(http://pccz.court.gov.cn)。临时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10时为本次债权人会议开启投票通道,本次投票采取延时表决,投票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24时。若债权人未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网络视频直播期间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但后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表决,则视为出席中安科债权人会议。如债权人未在投票截止时间内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表决意见的,则视为未出席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由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投票结果由该机构后台负责监票,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由网络系统根据上传的原始数据自动统计。临时管理人将在表决情况统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通知全体债权人。
六、特别提示
(一)关于债权核查相关事项
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及暂计至2022年7月1日(含当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如有)进行核查。若后续中安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对已核查债权关于法律关系、债权性质、债权金额的核查结果,在中安科破产重整程序中同样予以适用。
中安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受法律保护的未申报债权如在预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日至破产重整程序所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期间进行债权申报的,则由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查后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暂缓确认债权中如因无法确认的情形消除而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金额调整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对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因时间变动而增加的债权,其债权金额将自2022年7月2日起(含当日)延续计算至武汉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
(二)关于表决结果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适用
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得以表决通过,中安科将以此为基础制作《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债权清偿方案与预重整方案的规定一致,或更有利于该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则该债权组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视为其对重整计划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相应债权人不再重复表决。如在预重整程序中反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或未行使表决权,但又认可《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可向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变更表决意见。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并不代表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被法院受理,亦不代表上市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是否最终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特别处理。
如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预重整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是预重整阶段的会议程序,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司法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准。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有重大实质性差异的,应重新进行表决。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