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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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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股份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股份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0年9月25日,公司原大股东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公司原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合称“出让方”)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纽威股份151,486,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20%。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6)。

2021年1月5日,通泰香港、纽威集团、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了《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与通泰(香港)有限公司、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交易单价和总价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协议转让终止情况及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因疫情隔离及工作安排,以上两份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到香港完成公证转让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协议签署日与提交申请日间隔超过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交易所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的股份未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双方未办理完成该协议对应的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签署的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互无任何未结权利和义务。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协议转让终止的其他说明

上述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协议转让股份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四、协议转让重新签署及过户情况

2022年3月16日及2022年5月5日,通泰香港、纽威集团(合称“出让方”)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称“受让方”)重新签署了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分别于2022年6月17日和2022年7月7日办理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协议转让重新签署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2 年3月18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2022 年 5月7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2022年5月7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及对应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过户情况详情可参见公司于 2022 年6月21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和 2022年7月9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