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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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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2年9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因职务调整变动,杨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蒋鹤磊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其中:合规总监(公司合规负责人)尚待取得证券监管部门认可后正式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在蒋鹤磊先生正式履职合规总监前,继续由杨斌先生履行合规总监职责;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关于高管变动及聘任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蒋鹤磊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提名、聘任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蒋鹤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以上第五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动及聘任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因职务调整变动,杨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蒋鹤磊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其中:合规总监(公司合规负责人)尚待取得证券监管部门认可后正式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在蒋鹤磊先生正式履职合规总监前,继续由杨斌先生履行合规总监职责;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对杨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蒋鹤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附:蒋鹤磊先生简历

蒋鹤磊先生,1974年生,金融学硕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担任上海宝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1998年9月至2000年11月担任上海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购并重组部项目经理,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科员,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调查二处副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调查一处主任科员,2004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二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 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6年1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机构监管一处调研员,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稽查二处调研员(其间: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兼任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副会长、秘书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上海博威益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东方华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合规风控官,2022年8月入职东方证券。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安排原因,张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张芊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张芊先生的辞职自其辞呈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张芊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