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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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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证券投资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证券投资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8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即超募资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公司购买的产品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投资品种范围内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3.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春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委托理财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根据相关法规则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健全及本次投资对公司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证券投资项目批准实施后,相关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定期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由公司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春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