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54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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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杜兴强、陈林林、何圣东、董事姚建芳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裁娄燕儿女士、常务副总裁郭晓雄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海龙先生、副总裁秦铭先生、财务总监赵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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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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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审议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4,104,357股,占公司总股本44.840%;卧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84,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8%;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投票应合并计算,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票结果不列入此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倩伶、孙阳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55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
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审批情况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018年2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提取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总额为957.00万元,资金将全部用于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卧龙地产股票。截至2019年9月3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2,148,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06 %,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根据《卧龙地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
三、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卧龙地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鉴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应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相关资产已全部为货币资金,同意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并根据《卧龙地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考核结果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