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下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属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2022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担保;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69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佳都技术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ATHL7B,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城项目)华润大厦第33层第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新科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975.43万元、总负债90,497.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0,495.49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477.7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1,421.73万元、营业利润2,688.29万元、净利润2,226.87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19,463.42万元、总负债103,212.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2,858.2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251.27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68,628.89万元、营业利润-81.66万元、净利润-79.73万元。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湖四路穗科街1号广州知识城国际领军人才集聚区A01栋5楼51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佳都技术主要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等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197.15万元、总负债25,810.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810.81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5,386.3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3,333.40万元、营业利润545.52万元、净利润180.11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6,580.05万元、总负债31,545.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545.8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5,034.18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23,687.43万元、营业利润-400.67万元、净利润-352.16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6,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71.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6.7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59.46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1.69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5.92%。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重庆新科的《保证合同》;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佳都科技签署的关于佳都技术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