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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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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现将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有关人员2021年度税前报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

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司上述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2021年度本公司上述人员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08.74万元,延期支付的薪酬暂未发放到个人,最终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和风险损失情况考核确认。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授信仅需及时披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与比亚迪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总行审贷会审批同意:

1.给予比亚迪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对比亚迪综合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涉及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外部监事蔡洪平先生兼任比亚迪的独立董事,因此比亚迪构成本公司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王传福,注册资本人民币约29.11亿元,注册地为深圳市,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截至2021年末,比亚迪总资产人民币2,957.80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915.3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42.4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61.4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9.67亿元。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给予比亚迪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本公司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 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本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 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给予比亚迪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具合规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