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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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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53,197,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1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8,568,2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6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629,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629,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629,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95%。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35,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2.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3,214,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3.选举韦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48,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4.选举李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48,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67,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2.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646,7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3.选举韦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0,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1.04.选举李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0,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表决结果:龙大伟先生、徐志宾先生、韦俊民先生、李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王欣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48,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2.02.选举王建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3,143,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2.03.选举郭亚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48,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王欣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0,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2.02.选举王建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575,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2.03.选举郭亚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0,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表决结果:王欣新先生、王建业先生、郭亚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53,020,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3.02.选举刘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52,870,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452,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3.02.选举刘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302,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以上。

表决结果:朱玉杰先生、刘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事朱玉杰先生、刘珊女士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顾思海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4.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95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2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0,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441%;反对2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959,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2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0,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441%;反对2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扬、刘伟东

3、结论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年9月29日下午15:3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龙大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选举徐志宾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龙大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徐志宾先生、王建业先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2)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郭亚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王欣新先生、李瑞先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建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王欣新先生、韦俊民先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4)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王欣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郭亚雄先生、徐志宾先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人事总监、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韦俊民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杨永森先生为公司人事总监;同意聘任梁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现行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韦俊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庆中先生为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李瑞先生、邹勇华先生、杨永森先生、秦宝剑先生、姜潋滟女士为副总裁;同意聘任张乐先生、李涛先生为专务副总裁;同意聘任左皓先生、谭斌先生为总裁助理;另聘任李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现行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3、4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龙大伟先生,1963年9月生,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志宾先生,1974年3月生,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青岛市黄岛区区委办,历任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青岛市黄岛区商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岛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会计师。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俊民先生,1963年3月生,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北京大学校办产业党工委副书记、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裁;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党委书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中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大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瑞先生,1978年8月生,工程师,乌克兰国立科技大学国际商务管理硕士。曾任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北京党支部书记、重大专项办负责人,中核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欣新先生,1952年5月生,法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修改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工作组(2015年至今)中国代表团专家顾问,山东、广东、山西、湖南、云南等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河南等省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业先生,1957年10月生,瑞士苏黎世大学医学博士。北京医院泌尿外科首席专家、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保健委员会保健专家、国家老年医学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主任委员、国家老年健康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老龄委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中华老年医学杂志》总编辑、《中华泌尿外科杂志》副总编辑,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亚雄先生,1965年2月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科长、副处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天音通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横店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和审计部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庆中先生,1977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新能源和环保部联席主管,北京诚志重科海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诚创新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董事、诚志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勇华先生,1970年9月生,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15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永森先生,1964年5月生,博士,副教授,四川大学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副教授,北京清华视清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人事总监、执行院长。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2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宝剑先生,1975年5月生,本科,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06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潋滟女士,1968年3月生,高级会计师,硕士,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北京富利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先锋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紫光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乐先生,1968年10月生,硕士,Syracuse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曾任美国Materials Research Corporation公司市场与销售部产品经理,美国加州KLA-Tencor公司销售与市场部项目主管,美国CHINAMALLS.COM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AFLEA网络技术公司首席策划官,美国TCG高级合伙人。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涛先生,1965年5月生,硕士。曾任北京市第六医院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清华大学医院外科主任、医务处主任、医学院筹备组成员、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外科主任医师、清华长庚医院筹建办公室主任、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常务院长。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37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左皓先生,1979年10月生,博士,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神经生物学专业毕业。曾任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医疗投资部副主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投资发展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斌先生,1980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博士,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曾任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副厂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公司总工程师,北京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能源事业部副总裁。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晋先生,1976年10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中冶集团下属中冶西澳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坤女士,1991年6月生,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曾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负责人。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9月29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朱玉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监事会成员简历:

朱玉杰先生,1969年4月生,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珊女士,1987年8月生,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海尔集团内审经理,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思海先生,1963年12月生,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部副部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河北华控弘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新能源事业部董事长。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37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人事总监、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邹勇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邹勇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邹勇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91-83826898

2、传真:0791-83826899

3、电子邮箱:zouyonghua@thcz.com.cn

4、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邹勇华先生简历

邹勇华先生,1970年9月生,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15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坤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李坤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91-83826898

2、传真:0791-83826899

3、电子邮箱:likun@thcz.com.cn

4、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李坤女士简历

李坤女士,1991年6月生,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曾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负责人。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