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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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郑晓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56,08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72.0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4,872,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57.6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216,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14.404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88,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3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84,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329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54,490,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6%;反对1,598,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4588%;反对1,598,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541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5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5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055%;反对50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2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58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5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7055%;反对50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294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逐项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4.01、审议通过了《选举崔金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4.02、审议通过了《选举程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4.03、审议通过了《选举贾慧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4.04、审议通过了《选举崔东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6,201,78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9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五)逐项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5.01、审议通过了《选举蔡曼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5.02、审议通过了《选举谭光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5.03、审议通过了《选举蔡天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六)逐项审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6.01、审议通过了《选举冯世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议案6.02、审议通过了《选举杨秀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55,333,7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2,82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828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韦佩、颜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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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在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崔金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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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在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冯世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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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崔金海先生、程宏女士、贾慧庆先生、崔东宁先生
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谭光军先生、蔡天智先生
其中,崔金海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宏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崔金海先生
委员:蔡曼莉女士、蔡天智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天智先生
委员:崔金海先生、谭光军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谭光军先生
委员:崔金海先生、蔡曼莉女士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曼莉女士
委员:崔金海先生、谭光军先生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三、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冯世海先生、杨秀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刘年丽女士
其中,冯世海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先生,董事李永柱先生,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蔡元庆先生、陈仕国先生,赵剑华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与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彭习云先生、监事徐铁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与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崔金海先生,中国澳门籍,195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 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开始创办奥美医疗,并担任其董事长、总裁职务,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02%的股份,崔金海先生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星炜先生系父子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金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宏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2年任职于武汉钢铁公司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室,1992年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利宝电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际业务事业群负责人,Textil Planas Oliveras,S.A.董事长,奥美(深圳)用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程宏女士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5.14%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程宏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慧庆先生,中国国籍, 1976年出生,长春工业大学材料学硕士。2008年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董事、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贾慧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慧庆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东宁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上海健康医学院毕业。2007年1月至2019年12月,供职于德国罗曼劳氏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20年1月6日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国内医疗业务事业群负责人,奥美(武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崔东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东宁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蔡曼莉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曾任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蔡曼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曼莉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光军先生,中国国籍, 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专业。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株洲车辆厂)工程师,共青团湖南省委事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科长,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怀化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德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政委、董事,兼任长沙市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南大学轨道交通学院科研项目经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谭光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光军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天智先生,中国国籍, 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医学专业。曾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科技发展部和绿色中药管理办公室主任、业务协调三部(医疗器械部)主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业务协调三部主任。现任北京英特纳尔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医疗物资与医疗合作分会会长、《中国医学装备》、《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编委、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蔡天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天智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冯世海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0年至2001年任职于宜昌三峡棉纺织厂宜发卫生材料有限公司,2001年至今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国际业务事业群生产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冯世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冯世海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世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秀梅女士,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1年8月-2010年8月,担任英博金龙泉啤酒孝感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8月-2018年10月,担任中粮万威客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财务部经理。2018年11月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国内医疗业务事业群财务部副总经理。
杨秀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秀梅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秀梅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年丽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57169部队医院,1994年至2000年任职于宜昌汕头棉纺厂职工医院,2001年至今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年丽女士通过持有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年丽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年丽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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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崔金海先生
副总裁:贾慧庆先生、崔东宁先生、陈春静女士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郑晓程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其中,郑晓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远东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远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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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与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崔金海先生,中国澳门籍,195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 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97年开始创办奥美医疗,并担任其董事长、总裁职务,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02%的股份,崔金海先生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崔星炜先生系父子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金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慧庆先生,中国国籍, 1976年出生,长春工业大学材料学硕士。2008年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董事、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贾慧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慧庆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东宁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上海健康医学院毕业。2007年1月至2019年12月,供职于德国罗曼劳氏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20年1月6日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国内医疗业务事业群负责人,奥美(武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崔东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东宁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春静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1999年至2021年任职于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任职于智布互联纺织有限公司,2022年起任职于奥美医疗,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陈春静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春静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晓程先生,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国信证券任项目经理,201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Textil Planas Oliveras,S.A.董事,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郑晓程先生已于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郑晓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晓程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远东先生,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金融硕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供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21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远东先生已于202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远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远东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