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经营友好时尚购物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经营友好时尚购物城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书〉的议案》,因公司租赁经营的友好时尚购物城项目持续亏损,且预计未来租赁期限内难以实现盈利,为避免该项目持续亏损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压力,降低经营风险,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并与该项目出租方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签订《终止协议书》,于2022年9月30日提前终止对该项目的租赁经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和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2-002号、003号和010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按照《终止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与尚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就友好时尚购物城项目107,138.85平方米的营业场所正式签署《商场移交确认书》,完成该项目移交,自2022年10月1日起,该营业场所由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营。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的租赁经营,根据《终止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向尚品公司支付补偿款2,423.97万元,由此减少本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友好集团关于与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书〉的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拟签订〈土地征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拟签订〈土地征迁补偿协议〉的公告》(临2022-040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41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为“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相关规划及工作部署,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我公司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星路790号共计33,925.50平方米的土地、8,972.99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征收,依据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公司拟与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土地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5,375.98万元,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3,616.19万元,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对该笔收益予以确认,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一、交易概述
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相关规划及工作部署,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我公司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星路790号共计33,925.50平方米的土地、8,972.99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经充分协商,公司拟与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通过本次土地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5,375.98万元,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3,616.19万元,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对该笔收益予以确认,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本次交易方基本情况
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
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乌市高新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本公司
(一)征收范围
乙方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星路790号共计33,925.50平方米的土地、8,972.99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
(二)征收补偿
根据新疆银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银桥新市区征字(2022)第001号评估报告书,甲方需向乙方补偿如下款项:
1、土地补偿。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共计征收土地面积33,925.50平方米,土地补偿款共计32,768,600.00元。
2、房屋补偿。甲方征收乙方有房权证手续房屋7幢,无房权证手续房屋19幢,合计征收面积8,972.99平方米(其中有房权证房屋面积3,236.25平方米,无房权证房屋面积5,736.74平方米),房屋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6,671,900.00元。
3、其它附着物补偿。甲方征收乙方铁门、花池、蓄水池、围墙、防护栏等附着物,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409,527.00元。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费2,109,934.00元。
5、设备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设备补偿费231,758.00元。
6、搬迁费补偿。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搬迁费568,100.00元。
(三)补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甲方给予乙方实行全货币补偿,补偿款共计53,759,819.00元。根据该地块的土地出让计划,给乙方的征收补偿款分为2个批次支付:
第一批次:甲方于2023年1月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一批次补偿款(总补偿款的30%)16,127,946元。
第二批次:甲方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二批次补偿款(总补偿款的70%)37,631,873元。
(四)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协议规定程序时限内将补偿款支付给乙方指定专款账户。如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待乙方收到第一批次补偿款后,乙方将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原件、授权委托资料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变更登记,双方签署《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交接确认单》。同时,乙方负责将房屋及附属物腾空并全部交付甲方,双方签订《场地交接确认书》和《资产交接明细表》。
3、乙方在搬迁过程中不能对评估报告中所补偿过的房屋基本设施和其它附着物进行损坏或拆卸,否则按新物品的现行市场价在补偿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向甲方交付腾空房屋前,须将水、电、暖气、天然气、物业等费用全部缴纳完毕,并对水、电、暖气、天然气等帐户进行销户。乙方保证交付于甲方的房屋处于断水、断电、停暖、停气状态 。
5、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土地、房屋腾空交付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逾期时间,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补偿款中扣除。
6、乙方因隐瞒被征收土地的产权纠纷或抵押担保等情况而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收到补偿款后须向甲方提供收款收据。
8、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违约情形外,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将承担本协议总补偿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等资料均真实有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系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规划及工作部署要求实施,交易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征收涉及的土地及房屋为公司部分老旧库区,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本次土地征收,公司将收到补偿款共计5,375.98万元,预计实现税前利润约为3,616.19万元,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对该笔收益予以确认,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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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39号、040号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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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00-14:00,15:30-19:30(北京时间)。
(二)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电话:0991-4553700
2、传真:0991-4815090
3、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4、邮编:830000
5、联系人:韩玮、李明哲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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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