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2022年9月30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11: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志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生物蛋白”或“被担保人”),该公司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赛股份拟为新赛生物蛋白提供的担保额约为人民币25,491.83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新赛生物蛋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担保属于公司本年度借款担保预计额度之外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做大做强公司棉业主业,扩大公司盈利空间,新赛股份向高附加值产业链延伸,本年度开始投资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并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子公司来运营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深加工项目,该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脱酚棉籽蛋白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上述有关内容可详见本公司已发布的2022-025号、2022-029号、2022-038号公告。
目前,上述项目已进入投资建设阶段,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36,41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523.77万元,设备11,143.0万元,安装工程1,096.05万元,其它费用5,654.07万元。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市兵团分行洽谈沟通,同意以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36,416.9万元为计算依据,按照3:7的比例投放贷款,即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30%,即10,925.07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按照项目总投资的70%即25,491.83万元提供借款,由新赛股份为本次项目借款提供借款担保。
具体贷款办理事宜,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进展情况分批、分期审核批准后支付。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本次担保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将配合子公司和贷款银行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7MABL0D5J9Q
法定代表人:黄荣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基地办公楼402-6室
经营范围: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饲料生产;棉花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肥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棉花收购;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被担保人控股股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担保人100%股权
(二)财务状况
新赛生物蛋白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新赛生物蛋白为本年度新设企业,本年度六月份建立账簿,目前尚在投资建设阶段,未曾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二)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六)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次日起三年。
(七)担保金额:人民币25,491.83万元
(八)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的交易费等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为满足其项目投资建设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完全控制权。目前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9,2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担保逾期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将满足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投资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完全控制权,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旨在支持全资子公司新赛生物蛋白的投资建设活动,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完全控制权,被担保人目前投资建设正常。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
至2022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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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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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周可可、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