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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9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66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9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合计持有其46%股份。

2、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9月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6,050.07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2年4月19日、5月11日公告),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金通租赁和明州热电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分别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7.5亿元和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签署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

(二)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上述担保均为股东同比例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金通租赁和明州热电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金通租赁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6,052.0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6,050.07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1%、39.94%和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67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羿光伏”),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持有其40%股份。

● 本次公司为甬羿光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甬羿光伏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2年6月30日、7月16日公告),同意公司为关联方甬羿光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20,000万元按 4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 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长期融资项目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担保签署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甬羿光伏向其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按40%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甬羿光伏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2万元,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甬羿光伏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甬羿光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1,20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6,052.0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6,050.07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1%、39.94%和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