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年7月1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2022)鄂01破申27号】和【(2022)鄂01破申27号之一】《决定书》,并由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以下简称“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一、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

公司于2022年10月2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函件《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预重整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截至表决期限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24时,《中安科预重整方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共64家,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69.57%,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8.70%,已过三分之二。故本组表决通过。

(二)职工债权组:同意的职工共31家,占职工债权组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100%,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7.52%,已过三分之二。故本组表决通过。

(三)普通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共2,177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89.44%,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78.48%,已过三分之二。故本组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获得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各债权组表决通过。

临时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上以公告形式向全体债权人公布表决结果。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并不代表公司的司法重整被法院受理,亦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的司法重整是否最终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是预重整阶段的会议程序,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司法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准。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有重大实质性差异的,应重新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预重整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