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联转债”(债券代码:128079)转股期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5年10月21日;转股价格为8.29元/股。
2、2022年第三季度,共有340张“英联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4,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4,095股“英联股份”股票(股票代码:002846 )。
3、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英联转债”剩余1,519,739张,票面总金额为151,973,9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英联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4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24号”文同意,公司21,4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英联转债”,债券代码“128079”。
(二)转股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0月2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4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年10月21日)止。
(三)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英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54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97679元),“英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54元/股调整为13.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英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49971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英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41元/股调整为8.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3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英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英联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英联转债”因转股减少340张,转股数量为4,095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英联转债”尚有1,519,739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51,973,900元。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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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其他变动为: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部分董事离任,其所持股份自离任后半年内锁定股份比例从75%调整为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754-8981610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英联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英联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7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总数211,974,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74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总数208,78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总数3,18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总数3,1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0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72,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972,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之亲属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桑健律师、曲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