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及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含H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证券投资管理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10月10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市场投资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财政政策风险,行业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原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使用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投资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鉴于前述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将于近日到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延长原议案中的投资管理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证券投资管理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未经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在上述总投资额度以外增加新的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一)投资目的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使用资金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及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含H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管理期限及授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延长原议案中的投资管理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议案的投资管理期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延长原议案中的投资管理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证券投资管理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未经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在上述总投资额度以外增加新的证券投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因证券市场投资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
1、主要系统性风险:货币政策风险,财政政策风险,行业政策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利率风险及外汇风险等。
2、主要非系统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
1、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审批、投资范围、原则、实施、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可以对证券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从而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防范风险。
2、公司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结合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
3、认真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预期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应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使之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议案的投资管理期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延长原议案中的投资管理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证券投资管理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未经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在上述总投资额度以外增加新的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议案的投资管理期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延长原议案中的投资管理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证券投资管理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已投入资金),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未经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在上述总投资额度以外增加新的证券投资。公司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授权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有效期限将于近日到期,在总投资额度不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延长原会议决议中的投资管理期限,授权管理层负责公司目前持有的相关证券投资的具体管理事务,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资产的来源合法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公司本次关于延长证券投资管理期限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