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概述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发”)将注册资本由3,680,000,000元增加至6,583,086,963元。公司与广州市腾曦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曦晨”)、盘锦金发新材料产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层平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共同对金发科技全资子公司盘锦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增资,由平台公司认缴辽宁金发新增注册资本2,903,086,96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及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投资进展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参与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宜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投资协议”)第2.4条相关约定,辽宁金发和平台公司将分期制作《用资需求通知书》(“《用资通知书》”),并将每一期《用资通知书》均同步向平台公司各股东发出,用于通知平台公司各股东按其各自在平台公司的持股比例对平台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平台公司向辽宁金发进行增资。
合作投资人(金发科技、腾曦晨以及管理层平台)收到各期《用资通知书》后,及时完成后续出资;外部投资人(金石基金)收到各期《用资通知书》后,在先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及时完成后续出资。《用资通知书》所载的实缴出资到位日期最晚不得迟于2022年9月30日。
截至2022年7月29日,各股东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完成对平台公司60%出资,实缴出资合计18.15亿元,并由平台公司向辽宁金发出资。根据辽宁金发资金使用计划和账户余额情况,鉴于辽宁金发目前资金较为充裕,为节约各方股东的资金成本,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拟签署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各方均延期支付后续40%的出资,未来根据辽宁金发资金计划安排各方资金投入。补充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条款尚在起草过程中,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推进和落实后续各项工作,增资事项最终能否按协议约定全部完成实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