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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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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7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褚淑霞持有的4,570,213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7)。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的合同纠纷,于2022年10月9日1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0时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褚淑霞持有的4,570,213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查询了“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根据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拍卖结果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褚淑霞持有的4,570,213股公司股票,由买受人景启均竞拍所得,拍卖成交价格3,382,883元。

标的物最终成交结果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注入资产2015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7,879.59万元;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首先由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注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左洪波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240,213,255股、褚淑霞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160,625,496股,已超过其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尚未履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本次拍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将公开拍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尚在流程中。

3、如目前所有拍卖流程中的股票均拍卖完成,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823,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2022-07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宋学全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欣然、李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