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7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海波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正文第三部分提示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向管理层核实,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CIG开曼、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海波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和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730.76万元,同比增长38.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6.67万元,同比增长81.92%。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在数通与电信高速光模块、无线家庭路由器、海外5G小基站和电信宽带接入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增长。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0.47,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静态市盈率为23.74注(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和《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分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目前均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股东的减持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召集,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核准,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4,806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3.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975,224.6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024,769.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0,737,360.41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2021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17,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1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9,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21年4月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2021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3,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2021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2021年11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8)。
4、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0)。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5,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
2022年1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6,8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2022年2月1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4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2022年7月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7、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2022年8月2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8、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9、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5)。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10、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1、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2、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3、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4、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9,300万元(含本次补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