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及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之補充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9)
有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及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之補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2021年年度報告之補充資料
茲提述深圳市海普瑞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2022年5月10日刊發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2021年年度報告所用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聯營公司減值虧損約人民幣223百萬元(「聯營公司減值」)及金融資產減值虧損約人民幣102百萬元(「金融資產減值」)的額外資料。
聯營公司減值
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確定於聯營公司的投資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減值跡象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團聯營公司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股價大幅下跌、相關行業整體市場環境的不利變動,以及其他情況顯示聯營公司不再為本集團產生回報。倘存在有關減值跡象,本集團將為其於聯營公司的投資進行減值測試,方法為將估計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值進行比較。倘於聯營公司的投資的賬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額,則存在減值。
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使用相同參數或定性分析(包括但不限於藥物研發進度、治療突破、股價、私人配售價及其他可得資料)一致評估減值跡象。於2019年及2020年末並無發現減值跡象,因此於該等年度並無評估可收回金額。
於2021年12月31日,本集團之聯營公司ResverlogixCorp(.「RVX」)及深圳亞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亞太健康」)出現減值跡象。
RVX
RVX為一間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加拿大臨牀生物科技公司。其正在開發一種名為Apabetalone的先進表觀遺傳學藥物,用於治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腎病、外周動脈疾病、孤兒病及神經退行性疾病患者。
RVX於2019年及2020年並無減值跡象
本集團使用當時其可得之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RVX之股價、私人配售價、藥物研究進度及其他可得資料)對本集團於RVX之投資進行全面評估,以釐定是否有任何客觀證據顯示本集團於RVX之投資出現減值。有關評估於各報告期末定期進行。
於2019年,RVX宣佈BETonMACE(BET抑制劑在腫瘤科以外的首次3期試驗)未達到主要終點,此後股價大幅下跌。然而,截至2019年底,RVX之股價及私人配售價仍高於本集團財務報表內之每股RVX的賬面值。當時,RVX的藥物研究正在進展中。其後,於2020年2月及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前,由RVX子公司開發的突破性小分子藥物RVX-208獲FDA授予突破性療法認定。經考慮上述所有資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並無客觀減值證據。
於2020年,儘管RVX之股價下跌,本集團認為股價本身並非減值證據。RVX的藥物研究工作正取得進展。於2020年6月,關鍵性III期(BETonMACE2)臨床方案獲FDA批准。於2020年10月6日,RVX宣佈其已訂立購股協議,以私人配售10,560,000個權益單位,所得款項總額為13.2百萬加元。根據上述私人配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團於RVX之投資公允價值高於每股RVX之賬面值。於進行與對上一年類似的全面評估後,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並無客觀減值證據。
對RVX投資之減值評估
於評估減值跡象時,本集團不僅考慮股價下跌。
本集團認為,由於RVX股份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之成交量相對較低,故RVX之股價無法準確反映RVX之公允價值。於評估減值跡象時,本集團考慮一籃子因素,不僅包括股價,亦包括RVX的私人配售價、藥物研究進度及其他可得資料。於評估減值跡象時,股價並非主要參數。
本集團認為,在評估創新藥物開發公司早期的市場價值時,臨床實力及研究里程碑是更為重要的價值考慮因素。
如上所述,RVX-208的BETonMACE於2020年獲FDA批准為突破性療法,而BETonMACE2整體計劃於2020年6月獲FDA批准,且RVX同意在中期數據支持的情況下提交RVX-208生產及銷售的上市申請(NDA)。
本集團認為,開發RVX-208所取得的重大進展及重要里程碑亦為釐定RVX公允價值的重要及相關因素。
RVX之可收回金額
根據本集團之分析,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RVX並無發現減值跡象,故毋須評估可收回金額。
RVX於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之賬面值分別為人民幣443百萬元及人民幣526百萬元。
本集團承認,由於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關係,RVX的創新藥物臨床試驗開發有所延遲,然而,本集團認為於當時RVX的創新藥物在中國治療患有冠心病及慢性肝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方面仍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
於2021年,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持續影響,RVX的藥物研究進度大幅延遲。於FDA批准關鍵性III期臨床方案後超過18個月,BETonMACE2的臨床進展並無重大更新。由於股價下挫,RVX於2021年下半年的外部融資活動大幅減少。經考慮上文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發現減值跡象,因此本集團於2021年年度對RVX進行減值測試。
亞太健康
亞太健康是一間集健康管理、臨牀醫學、居家護理、科學、教育及研究為一體的創新醫療健康管理集團。就本集團所知,於2019年及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亞太健康的整體影響仍相對可控。此外,擴展項目的建設正在進展中。因此,於2019年及2020年並無發現減值跡象。
於2021年,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蔓延的影響,亞太健康的大部分住院單位及門診診所關閉,而擴展項目因亞太健康的財務困難而暫停。由於亞太健康遇到營運困難,2021年出現減值跡象。
由於RVX及亞太健康於2021年存在減值跡象,本集團透過比較估計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值對其於聯營公司之投資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額乃根據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的使用價值與其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的較高者釐定。RVX之可收回金額約為人民幣283百萬元,此乃根據最新公平交易減出售RVX的增量成本釐定。亞太健康之可收回金額為零,乃因亞太健康於2021年12月31日出現虧絀淨額,以及亞太健康之賬面相關資產主要為出售價值相對較低的專項資產。因此,於2021年財政年度分別確認減值虧損人民幣186百萬元及人民幣37百萬元。
金融資產減值
下表載列金融資產的賬面總值及預期信用損失的相應撥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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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1年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團採用簡化方法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規定的預期信用損失計提撥備,該方法允許對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包括應收關聯方款項)使用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撥備。於各報告期末採用撥備矩陣進行減值分析,以計量預期信用損失。撥備率乃基於具有類似虧損模式的多個客戶分類組別的逾期天數確定。該計算反映概率加權結果、貨幣時值及於報告期末可得的有關過往事項、當前條件及未來經濟條件預測的合理及可靠資料。一般而言,當有資料表明交易對手存在嚴重財務困難並且沒有實際復甦前景時,例如當交易對手已被清盤或已進入破產程序,貿易應收款項則予以撇銷。貿易應收款項及應
收票據(包括應收關聯方款項)的信用損失由2020年12月31日的1.73%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5.39%,主要由於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增加及整體經濟放緩。相關詳情於2021年年度報告內財務報表附註2.4、3、24、42及45中披露。
於2021年及2020年12月31日,計入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的金融資產減值乃基於12個月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倘其並無逾期且無任何資料表明該等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信用風險顯著增加)。否則,將根據其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進行計量。
於各報告期末,本集團評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是否顯著增加。進行評估時,本集團比較金融工具於報告期末出現違約之風險與該金融工具於初始確認日期出現違約之風險,並考慮合理及可靠且毋須花費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獲得之資料,包括過往及前瞻性資料。
如果合同付款逾期90天,本集團視金融資產為違約。然而,於若干情況下,本集團亦可能在計及本集團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級工具前,於有內部或外部資料顯示本集團不大可能悉數收回未償還合同款項時視金融資產為違約。當概無合理預期可收回合同現金流量時,金融資產將予撇銷。計入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的金融資產的信用損失由2020年12月31日的8.28%增加至2021年12月31日的22.19%,主要由於部分對手方面臨融資困難及清盤危機,導致對手方的信用風險增加。相關詳情於2021年年度報告內財務報表附註2.4、3、26及45中披露。
誠如2021年年度報告所披露,RVX之已刊發財務資料與RVX之財務資料之對賬
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RVX財務資料的額外資料。
於2020年,RVX宣佈將其財政年度結算日由4月30日更改為12月31日。
於RVX財政年度變動前,由於RVX與本公司之財政年度結算日不同,故RVX年報所公佈及本公司年報所披露之RVX財務資料不可作比較。
由於更改財政年度結算日,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年財政年度」),RVX之報告期僅涵蓋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八個月,而本公司截至2020年財政年度之年報所披露自RVX管理層取得之RVX財務資料則涵蓋全年損益表。RVX年報及本公司年報所披露有關2020年財政年度損益表之財務資料仍不可比較。
然而,由於兩間公司之財政年度結算日自2020年財政年度起變得一致,RVX及本公司之年報所披露有關RVX資產負債表之財務資料就2020年財政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1年財政年度」)而言均可作比較。
RVX之已刊發財務業績與2021年年度報告附註18所披露者之間有關RVX於2020年財政年度之資產負債表資料之財務資料及於2021年財政年度之財務資料之比較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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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VX之已刊發財務業績乃採用於各報告期末之美元╱人民幣匯率(就資產負債表項目而言)及於各報告期末之平均匯率(就損益表項目而言)換算為人民幣。
附註:
1.非流動資產的差異乃由於投資的購買價分配所致。本集團於2015年7月投資於RVX,並按其公允價值重新計量投資相關之所有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因此,可識別資產淨值之公允價值高於RVX於購買日期之賬面值人民幣294百萬元,乃主要由於確認開發中藥物之無形資產所致。
2.差異乃由於RVX與美國海普瑞╱本集團之間的交易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所致,詳情如下:
RVX與本集團為日期為2015年7月8日之許可協議(「許可協議」)之訂約方,據此,RVX授權本集團於大中華區開發、製造及商業化含有RVX208之藥品(「許可產品」)之權利。
於2017年10月23日,RVX與本集團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美國海普瑞」)訂立優先購買權協議(「2017年協議」)。根據2017年協議,直至2019年4月15日,美國海普瑞獲授有關在美國開發、製造及商業化含有Apabetalone的藥品的權利的優先購買權(「美國許可權利」)。美國海普瑞向RVX支付8.0百萬加元(相當於約人民幣39百萬元,該金額因匯率波動而略有變動),作為獲授優先購買權的代價(「該費用」)。根據該協議,倘RVX與美國海普瑞就美國許可權利訂立許可協議,則該費用將計入美國海普瑞就此的任何付款責任。否則,該費用可全部或部分退還,直至協議終止為止。
由於藥物研究延遲,RVX與美國海普瑞於2019年4月15日或之前並無就美國許可權利訂立許可協議。於2020年4月,RVX與本集團訂立補充協議(「2020年補充協議」),以延續許可協議,從而支付該費用8.0百萬加元。根據2020年補充協議,本集團須支付於香港、台灣及澳門招募及治療200至250名患者(「指定臨床試驗」)之所有臨床試驗成本,惟RVX須支付於2020年5月1日後在中國及台灣產生之與許可產品相關之臨床開發成本(包括一項全球III期臨床試驗)最多8.0百萬加元,及倘於2021年12月31日前RVX產生之成本合共少於8百萬加元,則RVX與本集團須原則上不遲於2022年6月30日就上述差異協商雙方同意之時間表。在原許可協議中,本集團須支付指定臨床試驗的所有臨床試驗成本。
由於指定臨床試驗的預期成本將遠高於8百萬加元,本集團估計於指定臨床試驗開始時可收回該費用8.0百萬加元。
就2020年補充協議之會計處理方法而言,RVX(i)將該費用8.0百萬加元入賬為與美國許可權利於2019年4月15日屆滿有關之其他收入及(ii)披露RVX將承擔之指定臨床試驗成本作為承諾。本集團認為,RVX將承擔的指定臨床試驗成本為一項責任,應直接於RVX的賬簿中記錄為負債,且不應確認其他收入。
本集團就上述交易作出有關調整,因此2021年年度報告附註18所披露RVX之流動負債高於RVX之已刊發財務業績所披露者。
有關2021年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的補充資料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3月30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全年業績(「未經審核全年業績」),以及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4月11日之公告(「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內容有關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全年業績(「經審核全年業績」)。
於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中,已披露未經審核全年業績與經審核全年業績之間重大差異的詳情及原因。具體而言,未經審核全年業績及經審核全年業績分別已披露本公司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的應佔聯營公司溢利及虧損約為人民幣2.1百萬元及約為人民幣120.2百萬元,而差額約人民幣118.1百萬元主要指(其中包括)根據本集團聯營公司Hightide Therapeutics,Inc(「君生泰」)提交的財務報表對按權益法入賬的投資虧損作出的若干調整(「調整」)。君生泰為一間深圳生物製藥公司,專注於發現及開發治療高需求慢性肝病、胃腸道疾病及代謝紊亂的新藥。
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上述事項的額外資料,即與本公司的情況類似,由於深圳的新型冠狀病毒病例激增,以及其導致2022年第一季度實施防控檢疫措施,君生泰於2021年財政年度的審核程序受到不利影響。這包括由於郵政服務中斷而延遲收到審核確認函、延遲就估值報告發送及收取若干第三方外部確認書,以及編製及收集必要文件及資料需要額外時間。上述差額大部分與調整有關,其要求對君生泰持有的若干金融工具進行獨立估值。納入上述獨立估值的君生泰最新經審核(或後期草擬)財務資料僅於2022年4月初提供予本集團,因此,調整僅反映於經審核全年業績,而非反映於未經審核全年業績。
一般事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2021年年度報告及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海普瑞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鋰
中國深圳
2022年10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李鋰先生、李坦女士及單宇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呂川博士、陳俊發先生及王肇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