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2-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原则性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概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与本次战略合作方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互补的优势资源、公司丰富的行业经验,秉承诚实互信、合作共赢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双方将围绕航空港实验区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

二、战略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成立日期:2021年7年28日

(四)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五)法定代表人:张尽杰

(六)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南座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限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城发环境

甲乙双方秉承诚实互信、合作共赢的宗旨,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下称 “本协议”),以兹共守。

(一)合作背景

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对航空港实验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助力航空港实验区建设成为引领中部、服务全国、联通世界的航空枢纽之城,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航空港实验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助推航空港实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基于双方互补的优势资源、丰富的行业经验,经友好协商,将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重点围绕航空港实验区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垃圾焚烧发电协同领域

双方合作开发垃圾焚烧发电协同业务,如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工业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等,拓展周边工业蒸汽热用户,共建航空港实验区静脉产业园。以此合作项目为基础,形成合作平台,拓展其他领域项目。

2.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双方围绕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合作,谋划推进航空港实验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实现航空港实验区建筑垃圾的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

3.水利水务领域

共同拓展航空港实验区水利水务领域,开发航空港实验区东调蓄池及配套工程项目,统筹水资源调配,推进航空港实验区区域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4.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领域

以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为原料,实现资源化深度加工,助力“无废空港”建设。

5.其他领域

为增强双方的协同发展,下一步围绕城市综合运营、碳交易与管理、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

城市综合运营领域:积极推进航空港实验区新增区域市政环卫、垃圾分类、物业服务、绿化管养、水体维护、市政设施管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建设管理等业务合作,提升航空港实验区人居环境和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碳交易与管理领域:围绕绿色低碳负碳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展开全方位合作,探索碳排放管理与环境能源权益交易业务,促进河南省节能减排市场建设。

节能环保装备领域:围绕节能环保装备设计和高端制造,共同探索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形成产业链完善、示范效应显著的精细低碳制造产业集群。

清洁能源领域:围绕清洁能源开展合作,开发建设航空港实验区供热产业,探索发展地热能、空气源、污水源等分布式新型清洁能源供能业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2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协议,有关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实施须在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后具体进行。未来若有进一步的合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