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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2-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号)的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9,058,371股,发行价格为4.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1,334,420.63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674,774.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6,659,646.52元,已于2022年8月26日存放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6日出具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9058371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8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前述制度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