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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5: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47.60元/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可转债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短期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芯海转债”自2023年1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芯海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4号”《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195.68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芯海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1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芯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4号”《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000.00万元,并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芯海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债”自2023年1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芯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6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47.60元/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可转债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短期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卢国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芯海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