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自愿延期解禁所持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2-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自愿延期解禁所持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自愿延期解禁的限售股数量为5,160,470,000股;

● 本次自愿延期解禁的限售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集团”)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国际”),所持限售股占全部限售股的99.72%。

一、首发上市限售股及限售期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股本总额为7,333,360,000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首发上市时的承诺,其所持股份限售期至2022年11月15日,限售股数量为5,160,470,000股。

二、关于延期解禁限售股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控股股东宝丰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东毅国际关于自愿延期解禁限售股的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为,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煤替代石油生产现代化工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公司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拥有强大的跨经济周期能力和行业底部低成本扩张能力;公司在建项目多且进展良好,未来几年将陆续投产,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形成;新项目投产后,未来几年煤制烯烃产能可达到670万吨/年,行业地位将明显提升,行业影响力将明显增强。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延期解禁所持全部限售股,所持股份暂不解禁,具体解禁时间后期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限售期内继续履行首发上市的相关承诺。

本次延期解禁限售股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