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并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起调整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饲料豆粕期货ETF联接”,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937)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2年10月24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此外,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还可能依据当日市场情况及申购申请等情况,对投资者当日提交的上述限额内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进行部分或全部拒绝,特提请投资者留意实际申请确认结果。如果投资者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起调整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7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2年10月24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福泽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代码:016079,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10月2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3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2年10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89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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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华夏福泽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30年-2039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