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9,027.12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公告》(2022-079)。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长岭县吉清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7,147.36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的公告》(2022-08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关于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
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装机比重,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保定市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9,027.12万元(含送出3,360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00兆瓦,场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境内,距保定市城区87公里,交通便利。拟安装550Wp单晶高效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送出线路12.5公里。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工程动态投资59,027.12万元(含储能设施3,360万元),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311小时,项目执行河北省南网火电燃煤标杆电价0.3644元/千瓦时(含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88%。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河北区域开发新能源市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项目用地风险
防范措施:
目前已完成全部用地租用,同时储备600亩土地,应对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关于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装机比重,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长岭县吉清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吉林省长岭县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7,147.36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00兆瓦,建设场址位于长岭县长岭镇龙凤村北,距离长岭县中心城区14公里,直线距离北正风电场43公里。紧邻长太高速、大广高速,可经X139县道直达风场,交通条件便利。新建20台单机容量5兆瓦风电机组和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10%储能装置,自建2公里送出线路。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工程动态投资57,147.36万元,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2,958.5小时,运营期平均上网电价约0.3087元/千瓦时(含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24.14%。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在吉林省内新能源市场占比,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尚需取得接入系统、水土保持批复。
防范措施:
目前接入系统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均已报审,待取得相关批复后开工建设。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